欢迎进入昆明三中呈贡学校(呈贡一中)官方网站!
昆明三中呈贡学校(呈贡一中)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晋升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来源:原创 浏览:597次
分享到:

为加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教育体育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突出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的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确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结合绩效考核和本校岗位设置的情况,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推荐评审政策依据、范围对象

(一)政策依据

2025年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工作须严格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规定确定申报推荐评审范围对象。对照高高一级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规范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的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填报、收审和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1.呈贡一中在职在编及劳务派遣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

2.申报人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履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即召开评委会当月未退休、履职到2025年12月31日年限达到各级职称评审履职年限。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借调人员未在本单位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得以本单位名义申报职称。回到单位履职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借调期间未承担本单位工作岗位职责任务时间,不计算在履职时间内。

3.凡已从事行政工作未履行专业技术职责的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必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并且从事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履职年限须严格按照履行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时间计算。

4.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5.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具体参考附件1、2、3。

三、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推荐参加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审核推荐程序及个人申报方式

1.严格按照学校竞聘打分方案推荐

学校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竞聘打分推荐方案及组织推荐工作。学校成立由领导和专任教师组成的职称申报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本单位竞聘打分方案进行推荐申报工作。

2.申报方式和个人申报

2025年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学校信息平台。要求个人佐证材料必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扫描上传,申报人员对上传的证明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完整性负责。

3.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2日--5月27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办公室刘存仁老师处:1.手写昆明三中呈贡学校(呈贡一中)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请书;2.个人简介(纸质、电子档);3.中小学高级教师工作服务证明;4.教育教学请登记表(纸质、电子档);5.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电子档)。电子档材料请发到邮箱cgyzdzb@163.com .

5月29日中午13:00集中申报人员讲解信息系统上传工作要求。

2024年5月28日——6月5日,对申报教师进行问卷调查,教师个人提交佐证材料至学校信息平台。

注:1、申报正高级、高级职称的教师2020年以后调入呈贡一中必须能够提交乡村或薄弱学校一年(400节课时以上)的支教证明,才能申报。

2、如果本年级组、本部门有请假的教师,请各年级组长、部门负责人通知到位。

(二)其他要求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四、工作纪律要求

(一)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公布岗位空岗数,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在推荐评审职称时,要注重考查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要侧重考查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择优推荐申报。

(四)要健全完善申报推荐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申报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人事干部要对呈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内容及材料真实准确。

(六)学校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工作要求,按国家、省、市、区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昆明三中呈贡学校(呈贡一中)

                                                                                                                                                               2024年5月22日

重要提示请点击下载

5.应提交材料.rar

4.指导文件.rar

3.申报、评审条件.rar

附件1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

教师岗位履职满 2 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3 年。

二、申报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2 年(以聘任时间为准)。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4 年(以聘任时间为准)。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4 年。

5.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 年。

(四)申报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2 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年(以聘任时间为准)。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 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学校(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 25 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 年;或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县及县以下学校(单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20 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 年。

三、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 年(以聘任时间为准)。

 

 

 

附件2

评审条件

一、评审二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三)能够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

二、评审一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全面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能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原则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业绩较为突出。

(二)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

(三)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 400 学时;初级中学教师 450 学时;小学教师 500 学时;幼儿园教师 200 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 2 年。

三、 评审高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 400 学时;初级中学教师 450 学时;

小学教师 500 学时;幼儿园教师 200 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 5 年。

(3)履现职以来,除小学(幼儿园)教师外,其他申报人员需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1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 1 篇),或参与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1项(县及县以下教师参与完成州、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1项)。

 四、评审正高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四)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 350 学时;初级中学教师 400 学时;小学教师 450 学时;幼儿园教师 200 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 10 年。

(3)履现职以来,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 1 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1篇,或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学术论文 3 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 3 篇),或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1项(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州、市级或参与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1 项)。

 

 

附件3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本《评审条件》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 

3.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1 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 1 部(5 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2 篇。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 1 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 1 部(10 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 篇。